个人资质
1,法学博士,毕业于俄罗斯联邦莫斯科国立大学
2,执业律师,执业于上海华诚哈尔滨律师事务所
3,黑龙江省政府2016年聘任立法专家
4,黑龙江省2018年政府聘任法律顾问
5,黑龙江省2018年政府聘任法律专家
6,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2014-2021)
7,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俄罗斯法律研究咨询中心主任(2014-2021)
8,2018年被中国仲裁法研究会聘为东北亚仲裁研究专业委员会委员
9,2019年被聘为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咨询专家
10,2019年被聘为上海合作组织国家法治研究中心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主要业绩
近十年来为境内外企业集团、上市公司、投资基金等各类经济主体提供投资项目评估、跨国并购等法律专项服务等律师业务,服务对象包括中国丝绸进出口总公司、大连国际合作公司、黑龙江省矿业集团、东建集团、昊天镍业公司等等。
朱南平曾为绥芬河市政府与俄罗斯地方政府规划创建的在俄境内的米海易罗夫卡工业园区的土地使用方案提供法律咨询;为北京与黑龙江省多家矿业公司的在俄投资进行法律评估、谈判和制定法律操作方案,尤以对俄大型投资的法律风险控制为强项;曾为天津国际物流公司在俄远东纳获德卡并购码头项目及昊天镍业公司在俄收购俄罗斯镍业公司项目进行法律尽职调查并提供法律解决方案。
个人背景资料
1999 ——2004年朱南平在俄罗斯联邦莫斯科国立大学法律系学习,取得博士学位。导师苏哈诺夫(Е.А Суханов)为俄罗斯著名法学家,莫斯科大学法律系主任,全俄仲裁委员会主席,是俄罗斯联邦民法典等系列民事立法的领导者和主执笔。
朱南平在莫斯科学习期间发表的论文和出版的专著,填补了俄罗斯民法动产交易制度研究的空白,赢得俄罗斯联邦最高仲裁法院立法局高度评价。研究成果被认为:显著地扩大了俄罗斯比较法研究领域,突破了俄罗斯法学者一贯地以西欧和美国法律为参照系的传统,展示了现代亚洲国家在进行成功的大规模的经济改革过程中相应法律的发展状况和成功经验。
朱南平律师在俄罗斯留学期间,曾被中国驻俄罗斯大使馆邀请为在俄罗斯经营的华商作法律咨询,并为多家在俄罗斯经营的企业、公司排忧解难,提供相应的法律帮助。
朱南平于1995年考取律师资格,并取得律师执照,在黑龙江省中人律师事务所执业。朱南平从事律师实务始于1989年,代理深圳国际信托投资总公司处理合同纠纷案。后来形成专业方向:以国际商事仲裁、国际贸易、投资纠纷等经济案为主。在1999年前曾为龙海合资公司、新加坡国际贸易公司、香港高名达投资公司、法国第一贸易公司等做代理律师,赢得客户好评。
2004年从俄罗斯回国以来至今,朱南平作为上海华诚哈尔滨律师事务所律师工作的一个主要内容就是为来自全国各地的对俄投资的各类企业提供实务咨询服务。
主要学术成果
1. 英语论文(经济管理方面)
《Horizontal Organizational Structure——A Trend of Modern Enterprise System
Reengineering》(译为:《扁平化的组织结构———现代企业制度重构的趋势》),刊于国际学术会议刊物“21世纪经济与管理研究” 第323页。
2.俄语论文(法学方面):
1)《台湾的动产抵押制度》,发表于俄罗斯国家专业法律杂志“立法”2002年第七期。该文已经被俄罗斯官方法律文库收藏。
2)《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动产抵押制度》,发表于莫斯科大学公报,2004年,第一期。
3)《俄罗斯和中国立法中的动产抵押制度的理论问题》,博士论文, 2004年莫斯科。
3. 俄语专著:《俄罗斯和中国立法中的动产抵押制度》,2004年在俄罗斯法律专业出版社CTATYT出版。该专著附有俄罗斯著名法学家苏哈诺夫的序言 ,其中说明该项研究在俄罗斯现代民法研究中的重要意义,及对推进俄罗斯比较法研究的重要作用,指出该专著是俄罗斯近年来在民商法领域出现的少有的高水平著作。
4. 朱南平2004年回国后参加的课题研究和撰写的论文有:
1)在国家课题《中俄石油天然气合作对策研究》负责法律论证部分,现已出版专著;
2)在省课题《关于改善我省经济发展环境的研究报告》进行调研,并为处理惠鸿购物广场案件(汇丰公司与市规划局行政纠纷案件)提供法律意见,获得专家和公司的好评;
3)在市课题《俄罗斯联邦远东税费状况与对策》负责具体组织工作;
4)在东北亚基地课题《黑龙江省与俄罗斯远东投资合作研究》负责法律论证部分。
5)论文《俄罗斯矿产资源法述评》发表于中国社会科学院杂志《俄罗斯中亚东欧市场》2006年,第3期。
6)《从俄罗斯法的若干特点看中俄经贸合作立法的完善》发表在《黑龙江社会科学》2006年第6期
7) 论文《中国境外投资的法律安全——以黑龙江省对俄矿产投资为例》国家政策委员会2007论文集。
8) 《龙江社科》发表论文:《俄罗斯与中国——“相互包容关系”的法律视角》2007年。
9) 《简述中俄地区合作的相关法律(俄罗斯)》黑龙江省国际贸易学会2007 年年会论文:,获得二等奖。12)黑龙江省科技经济顾问委员会关于对俄投资法律风险决策建议2007年(有王利民副省长批示)。
10) 论文《俄罗斯抵押制度述评》发表在《学习与探索》2008年04期。
11) 论文《论中俄经济合作面临跨文化风险》发表在《学术交流》2009年10期。
12) 研究报告《从具体事实看黑龙江省司法公正发展趋势》2010年蓝皮书。
13) 参与省委重大委托课题《我省落实中俄两国地区合作规划纲要面临的问题及对策研究》负责法律部分。
14)论文 《控制私法风险 防范公法风险》发表于黑龙江经济报2011年6月15日
15)2012年完成黑龙江省社科基金课题《我省对俄投资法律风险与防范》,课题负责人。
16)论文《俄罗斯环境保护法关键条款阐释》发表于西伯利亚研究2012年
17)《强化法律工作,保障园区运行安全》黑龙江日报特约文章2013年4月22日
18)研究报告《黑龙江省民事纠纷非诉讼解决方式的现状及其发展趋势》2013年社会文化蓝皮书。
19)2014年3月完成黑龙江省委书记陈润儿委托专题报告《对俄经贸合作相关法律分析》。
20)2015年1月参与撰写《黑龙江省干部法律读本》专著俄罗斯法律部分。
21)2016年11月在黑龙江日报发表文章《对俄合作企业应加强法律保护意识》。
21)2017年8月作为《“一带一路”框架下我国对俄经济合作法律风险与对策研究》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的课题负责人获准立项,批准号17FXB010。
22)2018年3月撰写的《关于俄罗斯新立法条件下完善我国企业在俄产业园区法律地位问题的建议》被全国政协研究室信息局采用,并以《政协信息转送件》(信息转字{2018}第15号)形式转送国家发改委外资司,引起国家发改委相关部门高度重视。
23)2019年11月撰写的《我省应率先执行法律调查前置程序防控“一带一路”背景下对俄投资法律风险》被中央国安办采用且被评为核心情报。